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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“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”竞赛方案

日期: 2021/04/30

主办: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承办:大数据教研室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学术部

    一、竞赛目的为了进一步丰富我校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,更加扎实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,巩固各门学科教学成果,激发学生学习各门学科的兴趣,以“发展学生思维,创建展示自我的舞台”为宗旨,开展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竞赛活动。本次竞赛活动在“以学生发展为本”理念的指导下,全面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就业竞争能力。

二、参赛范围参赛对象: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所有在校生(参赛时请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,以核实身份)

三、报名方式:

集体报名:各教研室通过推荐,选拨等形式组织报名。个人报名:提交电子报名表或者通过网络渠道提交报名信息。参赛对象:大数据与计算机学院所有在校生。

比赛时间:5月

四、比赛形式

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:

(一)竞赛形式:

1.组队方式(3人一组)或者个人报名提交作品,作品主题为: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大赛作品:姓名+班级+联系方式+作品名称。

2.将预赛产品拷贝到多媒体教室。由评委会现场评分结合网上投票选出参加决赛选手。

3.组织入围决赛的选手进行现场比赛。

(二)竞赛内容及要求选手以个人形式参赛,选手可以自己提供软硬件设备、制作素材,在计算机中制作出能独立播放的影视作品。要求选手独立完成数字影视后期制作任务;选手所制作的影视作品,能在完全脱离制作环境下独立播放;选手所制作的影视作品,要求符合主题、风格突出、剪接流畅、音画同步、情节完整、视觉效果醒目、色彩搭配合理、画面精美、字幕清晰、片头、主体、片尾完整。

(三)评分标准及名次确定办法竞赛成绩满分为100分。从影片完整、整体效果、创意设计、片头片尾、字幕制作、视频特效、影片色调、镜头语言、声音效果、影片输出等几个方面评分。选手竞赛成绩按评分标准记分,以选手所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,成绩相同而完成时间不同,完成时间较短者名次列前,成绩和时间均相同,操作过程较规范者名次列前。

(四)评分细则五、注意事项

 (一)参赛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;(二)比赛前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比赛流程,做好应对一切突发事项的准备。六、奖项设定
 (一)拟设定的奖项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(二)获奖数量:一等奖10%、二等奖20%、三等奖30%七.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:

报名时间:2021.4.30-2021.5.7

联系人(QQ号):大数据教研室刘银萍老师:2304676691

学术部范积兴:2848373398 

学术部赵真汶:2576091820

比赛交流群:823221110